地塊名稱 | 季華三路99號保障房建設項目地塊 |
地塊地址 | 佛山市禪城區(qū)季華三路以北,卓遠廣場以西 |
地塊面積 | 12718.96m2 |
地塊規(guī)劃用途 | 居住用地、公園綠地及道路 |
結論 | 本地塊紅線范圍內所有區(qū)域初始用途為山崗。1976-1978年,廣東省佛山地區(qū)供銷機械廠在地塊上建設廠房。1979年,原廣東省佛山地區(qū)供銷機械廠因經營問題,拆分為佛山市制冷設備總廠和佛山市商業(yè)機械廠,并開始投產,地塊范圍包含佛山市制冷設備總廠及佛山市商業(yè)機械廠的部分區(qū)域。1992年,佛山市商業(yè)機械廠停產改為玫瑰商場倉庫,2013年,地塊內原商業(yè)機械廠區(qū)域改為道路及綠化。2005年佛山市制冷設備總廠停產,改為倉庫及辦公樓出租,倉庫主要存放陶瓷、馬賽克、衛(wèi)浴等產品,2015年地塊北部部分區(qū)域租借給卓遠廣場建設項目部,用于員工生活辦公,2020年項目部停用拆除,改為倉庫及停車場,其余區(qū)域仍用于辦公室、倉庫出租,2005年至今,地塊無進行工業(yè)生產活動。 本次調查地塊內共布設了13個土壤采樣點,共采集52個土壤樣品,共布設了4個地下水監(jiān)測井,共采集4個地下水樣品用于調查地下水水質。 (1)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52份土壤樣品,所有土壤樣品所測的GB36600-2018的45個基本項、鈷、鋇、鋅、銻、錳、鈹、氟化物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石油烴(C10-C40)、多氯聯(lián)苯(總量)、PCB126、PCB169的檢測結果均沒有超過第一類用地風險篩選值和根據(jù)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 25.3-2019)推導的計算值。 (2)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4個地下水樣品所測pH、砷、鎘、六價鉻、銅、鉛、汞、鎳、鈷、鋇、鋅、銻、錳、鈹、氟化物、鄰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、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、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、鄰苯二甲酸二乙酯、鄰苯二甲酸二甲酯、可萃取性石油烴(C10-C40)、苯、甲苯、間二甲苯+對二甲苯、鄰二甲苯、苯乙烯、苯并[a]蒽、苯并[a]芘、苯并[b]熒蒽、苯并[k]熒蒽、?、二苯并[a,h]蒽、茚并[1,2,3-cd]芘、萘、多氯聯(lián)苯(總量)、PCB126、PCB169的檢測結果均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Ⅲ類標準限值和根據(jù)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》(HJ 25.3-2019)推導的計算值。地下水樣品濁度的檢測結果均超過了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Ⅲ類標準限值。 調查地塊的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符合建設用地第一類用地的使用要求,有機及重金屬污染風險可控,符合規(guī)劃的居住用地、公園綠地及道路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要求;地下水中濁度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14848-2017)中Ⅲ類標準限值,根據(jù)地塊未來規(guī)劃用途,地下水不開發(fā)使用,沒有直接飲用途徑,地下水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可接受。季華三路99號保障房建設項目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現(xiàn)狀符合居住用地、公園綠地及道路的使用要求。 |